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体育快讯 体育快讯

得分是怎么算的_欧洲杯什么是得分大小

tamoadmin 2024-08-09 人已围观

简介1.足球的具体规则是什么?要具体啊。国际理事会决议: (1)守门员在罚球区内接球并故意用球掷击对方或持球推击对方,裁判员应判罚球点球。 (2)队员为躲避对方抢截而转身背向对方队员时,对方队员可用非危险动作进行冲撞。 (3)在球门区内,裁判员认为进攻队员故意用身体冲撞对方无球守门员时,应判由守方队员踢间接任意球。 (4)队员借助同队队员的肩部跳起顶球,裁判员应对该队员的不正当行为给予警告,并

1.足球的具体规则是什么?要具体啊。

得分是怎么算的_欧洲杯什么是得分大小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守门员在罚球区内接球并故意用球掷击对方或持球推击对方,裁判员应判罚球点球。

(2)队员为躲避对方抢截而转身背向对方队员时,对方队员可用非危险动作进行冲撞。

(3)在球门区内,裁判员认为进攻队员故意用身体冲撞对方无球守门员时,应判由守方队员踢间接任意球。

(4)队员借助同队队员的肩部跳起顶球,裁判员应对该队员的不正当行为给予警告,并判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5)在比赛开始后,队员进场或重新进场参加比赛,应在边线外“向裁判员报告”。裁判员应用清晰的手势使队员明确地知道可以进场。裁判员不必等待比赛成死球后才示意队员进场,但何时发出信号应由裁判员决定(不适用违反规则第四章的规定)。

(6)规则第十二章中,并未要求裁判员必须暂停比赛去警告队员,可以运用有利条款,待比赛成死球后再警告该队员。

(7)队员掩护球时自己不接触球,而设法阻挡对方队员使其不能触球,这并不属于规则第十二章第3款所指的犯规,因球在该队员的控制范围,他可根据战术需要而掩护球。在这种情况下,对方队员可以做合理冲撞。

(8)队员故意伸展双臂上下摆动,并移动位置阻挡对方队员前进,而迫使对方队员改变方向时,虽未发生身体接触也应算作不正当行为,裁判员应对该队员给予警告,并判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9)队员故意阻挡对方守门员,企图阻止守门员发球继续比赛,从而促使守门员出现规则第十二章第5款(a)项所指的犯规时,裁判员应判该队员犯规,并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10)裁判员已判定任意球后,如有队员因辱骂或用污言秽语表示强烈不满而被罚令出场时,应在该队员离场后再令对方罚任意球。

(11)任何队员不论在场内或场外,凡有不正当行为、暴力行为,或使用污言秽语、辱骂性语言,不论这些行为或语言是针对对方队员、同队队员、裁判员、巡边员或其他人员,均属犯规行为,应按其犯规性质予以处罚。

(12)裁判员认为守J1员故意用身体压在球上超过其所需的时间,应判为不正当行为,并作如下判罚:

(a)被警告及判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b)如重犯时,则罚令出场。

(13)向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吐唾沫或有其它类似的无礼行为,应视为暴力行为,按规则第十二章(J款处理。

(14)当裁判员要警告某一队员而未执行前,该队员再犯有其它不正当行为时,则罚令该队员出场。

(15)如果裁判员认为在进攻队员突破防守队员有明显得分机会时,防守队员故意犯规,裁判员判任意球(或球点球),但由于该防守队员的犯规直接妨碍了进攻队员先前的得分机会,故根据规则第十二章(o)款,该犯规队员由于严重犯规应被罚令出场。

14)任意球

任意球分两种:直接任意球(这个球可以直接射入犯规队球门得分)及间接任意球(踢球队员不得直接射门得分,除非球在进入球门以前曾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

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踢直接或间接任意球时,在球被踢出罚球区前,所有对方队员都应站在该罚球区外,并须至少距球9.15米。当球滚至球的圆周距离,并出罚球区后比赛即为恢复。守门员不得将球接入手中后再踢出进入比赛,如球未被直接踢出罚球区,则应令重踢。

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外踢直接或间接任意球时,所有对方队员在球被踢出前应至少距球9.15米,除非他们已站在自己的球门线上,当球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

如果对方队员在任意球踢出前,进入罚球区或距球少于9. 15米,裁判员应令其退到规定的位置后,方可执行罚球。

踢任意球时,须将球放定。踢任意球的队员将球踢出后,在球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尽管本规则的其它条款对踢任意球的地点已作出规定:

1.守方在本方球门区内踢任意球时,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2.凡攻方在对方球门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应在距犯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罚则:

如踢任意球的队员在球被踢出后,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则应判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则这个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国际理事会决议:

(1)为区别直接任意球与间接任意球,当裁判员判间接任意球时,应单臂上举过头,并保持这种姿势直到任意球踢出后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时或成死球时为止。

(2)踢任意球时,队员如不退至规定的距离,裁判员应给予警告。任何再犯者,应罚令出场。裁判员对企图以侵入规定距离延迟执行踢出任意球者,应视为严重的不正当行为。

(3)踢任意球时,任何队员乱跳乱舞、故作姿态,企图分散对方队员注意力,裁判员应视为不正当行为,并给予警告。

15)罚球点球

罚球点球应从罚球点上踢出,必须明确主罚队员。踢球时除主罚队员和对方守门员外,其他队员均应在该罚球区外及比赛场内,并至少距罚球点9.15处。对方守门员在球被踢出前,必须站在两门柱间的球门线上(两脚不得动)。主罚队员必须将球向前踢出;在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当球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罚球点球可直接射门得分。当比赛进行中执行罚球点球,以及在上半场准全场比赛终了而延长时间执行或重踢罚球点球时,如踢出的球触及任何一个门柱或两个门柱;或触及横木;或触及守门员;或连续触及门柱、横木或守门员而进入球门,只要没有犯规现象发生,均应判为胜一球。

罚则:

对违反本章任何规定者,应作如下处理:

(a)如守方队员犯规,则球未罚中应重罚。

(b)如踢罚球点球队员以外的攻方队员犯规,则球罚中无效,应重罚。

(c)如踢罚球点球队员在比赛恢复后犯规,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国际理事会决议:

(1)裁判员判定罚球,点球后,应在所有队员都按规定站好位置后再发出执行信号。

(2)(a)罚球点球踢出后在向球门运行中如受到外来因素阻止时,应重罚。(b)罚球,点球踢出后,球从守门员、横木或门柱弹回场内而被外来因素阻止时,裁判员应暂停比赛,并在球与外来因素接触的地点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3)(a)裁判员已发出执行罚球点号后,发现守门员未按规定站在球门线的正确位置时,裁判员仍应允许踢出该罚球,如未罚中,应重罚。(b)在裁判员已发生执行罚球点号后,球被踢动前,如守门员移动脚步,裁判员仍应允许踢出该罚球,如未罚中,应重罚。(c)在裁判员已发出执行罚球点号后,球进入比赛之前,如有守方队员侵入罚球区或距罚球点少于9.15米时,裁判员仍应允许踢出该罚球,如未罚中,应重罚。有关犯规队员应被警告。

(4)(a)当执行罚球点球时,如踢罚球,点球的队员有不正当行为,则球罚中无效,应重罚。犯规队员应被警告。(b)在裁判员已发出执行罚球,点号后,球进入比赛之前,如有攻方队员侵入罚球区或距罚球点少于9.15米时,裁判员应允许踢出该罚球,如球罚中,则判无效,应重罚。有关犯规队员应被警告。(c)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如球从守门员、横木或门柱弹回场内而未进入球门时,裁判员应暂停比赛,警告犯规队员,并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犯规地,点在球门区内,则可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5)(a)在裁判员已发出执行罚球,点号后,球进入比赛前,守门员在球门线上移动位置或脚步,同时攻方队员侵入罚球区或距罚球点少于9.15米时,如球已踢出,应重罚。该攻方队员应被警告。(b)在裁判员已发出执行罚球,点号后,球进入比赛前,双方各有一名队员侵入罚球区或距罚球点少于9.15米时,如罚球已踢出,亦应重罚。该两名犯规队员均应被警告。

(6)在上半场或全场比赛终了,当延长时间执行或重踢罚球点球时,应延长至该罚球踢完为止,即裁判员已判定是否进球时为止。在这种情况下,当罚球点球被踢出后,除守方守门员外,双方任何队员在该罚球,点球结束前均不得踢或触及球。

(7)当在延长时间执行罚球,点球时:(a)上述各条除(2)(b)款及(4)(c)款外,均适用于一般情况。(b)在(2)(b)款及(4)(c)款所述情况下,球从守门员、横木或门柱弹回时,比赛应立即停止。

16)掷界外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地面或空中越出边线时,应由出界前最后触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出界处掷向场内任何方向。掷球时,掷球队员必须面向球场,两脚均应有一部分站立在边线上或边线外,不得全部离地,用双手将球从头后经头顶掷入场内。球一进场内比赛立即恢复。掷球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掷界外球不得直接掷入球门得分。

罚则:

(a)如球不按规定的方法掷入场内,应由对方队员在原处掷界外球。

(b)如掷球队员掷球入场后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时,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或在本方球门区内犯规,则应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国际理事会决议:

(1)掷球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在场内再次用手触球,裁判员应判罚直接任意球。

(2)队员掷界外球时,必须有部分身体面向场内。

(3)掷界外球时,对方队员在附近手舞足蹈或故作姿态,企图妨碍掷球或分散掷球队员注意力,应视为不正当行为,所有犯规队员均应被警告。

(4)如队员不在球出界处掷界外球,裁判员应判由对方在原球出界处掷界外球。

竞赛规则的部分补充说明

下面所列出的条款和说明完全符合竞赛规则和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的精神,所以裁判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1.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

足球是一项竞争激烈的体育项目,为了取得比赛的主动,最终获得比赛胜利,比赛双方队员为此都将全力进行竞争拼搏,所以,裁判员必须确保比赛在公正的原则下进行。

然而足球场上严格禁止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裁判员也必须对场上出现的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依据竞赛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严厉处罚。

上述两种犯规可解释为:

(a)严重犯规是指队员在比赛抢球的过程中对对方队员施加的故意的暴力性犯规行为。

(b)暴力行为是指比赛进行中或比赛成死球时队员目的不是在球,而对对方队员施加的暴力性犯规行为。如果发生在比赛中,裁判员将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如果犯规地点在罚球区内,则判由对方罚球点球);如果发生在成死球时,裁判员将根据犯规前死球情况掷界外球、任意球等)恢复比赛。然而,在比赛进行中或比赛成死球时,队员的上述行为是施加在同队队员、裁判员、巡边员、观众等时,仍被视为暴力行为;如果发生在比赛中的比赛场上,裁判员应判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发生在比赛中的比赛场外,则裁判员应在犯规时球所在地点坠球恢复比赛;如果发生在成死球时,裁判员将根据犯规前成死球情况(掷界外球、任意球时)恢复比赛。

2.铲球

(a)如果队员用单腿或双腿从侧后方进行铲球,且不带有危险性的动作是允许的,但如果裁判员认为该队员铲球动作的目的不是去铲球,而是铲向对方队员,将判罚直接任意球,并给予犯规队员警告。

(b)如果队员从背后带有暴力性动作进行铲球,且铲到球的可能性很小,则裁判员必须判罚任意球,并将犯规队员罚出场。

3.对守门员的犯规

下列情况队员应被视为犯规:

(a)以争头球为目的而跳向守门员;

(b)为阻止守门员将球发出而在守门员身前进行干扰;

(c)为在同队队员踢角球和球没进入比赛前,占据有利位置以阻挡守门员,而在角球踢出时站在守门员身前。

(d)守门员正在发球的过程中队员企图踢球。

4.阻挡

球在队员的控制范围内,且该队员为避免让对方抢到球,又没有手臂动作进行护球,不应视为阻挡。

如果队员为延缓对方进攻,而直接挡在对方队员身前或在对方队员与球之前跑动或将身体插在中间阻挡者,裁判员应判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然而,如果队员利用手、臂、腿或身体的其它部位,为阻止对方的进攻而进行故意的身体接触行为,裁判员应判对方踢直接任意球,如果犯规地点在罚球区内,则由对方罚球点球。

5.倒勾球或凌空踢球

裁判员如果认为上述踢球对方队员不构成危险动作,则是允许的。

6.跳向对方

队员以争顶头球为目的而跳向对方队员,裁判员应判由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7.队员用手拉扯对方

裁判员对于队员用手、臂、腿或身体从对方背后进行的犯规将根据规则第十二章的有关条款,判由对方踢直接任意球。当比赛成死球时,队员为阻止对方队员跑位而进行的拉扯行为仍视为犯规,应进行必要的处罚。

8.对于队员手球或拉扯对方的警告

一般情况,裁判员对于队员的手球和拉人犯规很少给予警告,但下列情况裁判员必须认定为不正当行为并对犯规队员给予警告:

(a) 队员在不可能踢或触及到球时,为阻止对方队员得到球而用单手或双手推击球或抱住球。

(b)队员为阻止对方队员得到球进行拉扯行为。

(c) 队员为阻止对方进攻队员将要得分时用手触球,此情况将根据前面规则第十二章国际理事会决议第16条进行处罚。

9.任意球

(a)裁判员判罚间接任意球时手势应为上举,只有当球发出并且由其他队员踢或触及时或球发出后直接成死球时裁判员的手势方能结束。

(b)凡是防守队员故意延误对方罚踢任意球时,裁判员应警告该防守队员(黄牌),再犯者将该队员罚令出场(红牌)。

(c)执行任意球时,当球未被踢出,防守队员从人墙中过早地冲出至球少于9. 15米时,裁判员应对该队员给予警告,再犯者将该队员罚令出场。

由于规则已明确所有防守队员在执行任意球时必须退离球至少9.15处,所以,为能使比赛尽快恢复,裁判员要根据场上情况做出正确的判决。

10.罚球点球

(a)罚球点球时的行为罚球点球时,守门员必须站在球门线上不得移动,除守门员和主罚队员外,其他队员必须站在罚球区外距罚球点至少9.15米处,且只要当球被踢出时方可移动。

任何违反上述情况者裁判员将根据规则第十四章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b)上半时比赛结束或全场比赛结束时的罚球点球当比赛上半场或全场比赛终了而延长时间执行罚球点球时,如果球被踢出后,触及球门球、横梁、守门员或连续触及门柱、横木或守门员后进入球门,只要没有犯规行为,均应判胜一球。

11.队员处于越位位置

(a)处于越位位置本身不是犯规。

(b)如果裁判员认为,同队队员踢或触球一刹那,越位位置的队员在进攻的活动区域内且。

(1)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或(2)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上述情况下,应判越位。

(c)下列情况,队员处于越位位置,将不判越位:(1)仅仅处于越位位置;或 (2)该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12.守门员

必须遵守下列原则: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a)当守门员用手接球后,向任何方向持球、拍球或向空中抛球行走超过四步,或者在行走四步过程中及其前后,虽使球进入比赛状态,但在未经罚球区外同队队员或罚球区内、外的对方队员触及前再次用手触球;或(b)如果裁判员认为该守门员出于战术目的,为了拖延比赛时间以使本队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上述情况裁判员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13.连续犯规

队员连续违犯规则者,裁判员应予以警告。

14.队员由于两次警告被罚出场

如果某队员被罚出场是由于第二次被警告,裁判员应首先出示黄牌后立即再出示红牌。

15。换人

场上被换队员必须经过裁判员允许并且等比赛成死球时,方可下场,此时替补队员方可在中线处进场。

16.队员受伤

队员受伤时,如果裁判员允许,队里的官员是可以进场的,但只是为了鉴定伤情并将队员抬出场,而不是在场内进行护理。

17.对待裁判员的态度

队员对裁判员的判决表示抗议者应予以警告;侮辱、谩骂裁判员者应罚令出场;场上队长,虽然对队里负有责任,但同样设有特权。

18.掷界外球

掷界外球必须在离边线外一米内的范围内进行;防守队员不允许站在掷球队员身前进行干扰。

19.延误时间

队员延误时间应被视为不正当行为予以警告。

(a)队员

——佯装受伤。

——踢任意球时,故意将球放在错误地点执行,以求裁判员纠正,后重新放在正确地点执行。

——似乎准备执行掷界外球突然将球递给同队队员来执行。

——裁判员停止比赛后将球踢走或用手将球抱走。

——裁判员判罚任意球后,防守队员为使同队有时间组织人墙而站在球前。

——过长的延误执行掷界外球和任意球的时间。

——替人时,场上队员延缓下场时间。

(b)守门员

——为使本队获得时间而取的策略。

20.进球的庆祝

进球后,队员在场内表示正常的允许范围内的庆祝是可以的,但不能延误时间,不能冲出比赛场外(越过广告牌,跑到观众席或替补席上),或表现出不正当的行为时裁判员应给予警告。

21。比赛中饮水

比赛成死球时运动员只允许在边线处饮水,但绝不允许向场内投掷塑料水袋或其它装水皿具。

22.鞋钉的检查

裁判员由巡边员协同必须在休息室通向场地的走廊上检查队员的鞋钉,因为运动员将要去场地开始比赛。

23.队员装备

裁判员要确保每个上场队员的着装必须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要求。运动员必须清楚他们的上衣必须塞在短裤里,护袜必须提起。裁判员同时还要确保每个队员戴着护腿板并且确保有队员身着能危及其他人安全的物品。

24.互踢球点球诀胜的规定

有关以互踢球点球诀胜的规定(在淘汰赛中决出胜负)在淘汰赛中,两队比赛成平局,则以互踢球点球的方式决出胜负(取代平局抽签)。

足球的具体规则是什么?要具体啊。

足球规则

一.球场

(1)面积:

球场必须是长方形,它的长度,不能超过一百三十码,也不能短于一百码;它的阔超

过一百码,也不能短于五十码。(国际比赛的球场,长度为一百一十码至一百二十码,阔度为七十码至八十码。)无论任何情形,长度必须大于阔度。

(2)界线:

比赛球场必须有清晰的界线,线宽不得超过五英寸(12公分),也不能有V字形的凹沟。两边较长

的线,叫做边线;两端较短的线,叫做端线(或球门线)。 在球场的四角,应各竖一平顶的小旗

杆一支,旗竿的高度不得低于五英呎(一公尺五十公分);又在球场中线的两端外,至少距边线一

码的地方,也应各竖同一式样的旗竿一支。 中线应横过球场,球场的中央应划有清晰的一点,且

应以这一点为圆心,十码为半径,划一圆圈。

(3)球门区域:

在球场两端的端线(球门)上,各距球门柱的地方,向场内划一条长的垂线,使与端线

成直角,更划一线将这两条垂线伸向场内的两端连接,并与端线平行,在此三线与端线以内的地

面,名为球门区域。

(4)罚球区域:

在球场两端的端线上,各距球门柱十的地方,向场内划一条十长的垂线,使与端线成直角,

更划一线将这两条垂线伸向场内的两端连接,并与端线平行,在此三线与端线以内的地面,名为罚

球区域。 在球门线中央距场内十二码处,各作一清晰的记号,这就是罚十二码球的罚球点。以每一

罚球点为圆心,十码为半径,在罚球区外划一圆弧。

(5)角球区域:

以每一角旗竿竖立点为圆心,长为半径,在球场内划一个圆的四分之一。

(6)球门:

球门应设在两端线的中央,并须有两根直竖的柱子,上架一横木,两门柱到角旗的距离应相等。

两门柱相距为(从柱的内方量起),横木的下方距地面为八英尺。门柱和横木的宽度应相同。

门柱和横木的宽度与厚度,均不得超过五英吋(12公分)。 门后可装一网,接连于门柱,横木及

地面,但这网应妥为撑持,使守门员有充分活动的余地。

◎球网可用,黄麻或尼龙线编成,但尼龙化学纤维的绳子,不能比或黄麻编的细小。

二、球

材料及标准

球是圆形的。

以皮革或其它合适的材料制成。

球体的圆周,不得超过70公分(28吋),不得少于68公分(27吋)。球 的重量,在比赛开

始时,不得超过450公克(16盎司),不得少于410公 克(14盎司)。 球的气压,在海平

面为0.6至1.1大气压力(每平方公分 600公克至1100公克=每平方吋8.5磅至15.6磅)。

更换不合标准的球

如果在比赛中,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停止比赛。

更换标准的球,在球破裂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当时球是 在球门区内,则坠球

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如果不是在比

赛中,如中场开球、球门球、角球、自由球、罚球点球或掷球入场时,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依照规则重新开始比赛。

比赛时间内,未经过裁判同意,不可更换比赛用球。

球员人数:

每队不得多于 11 名球员,最少亦要有 7 名球员,其中之一为守门员,必须穿着不同于两队球员颜色之球衣。

比赛时间:

上下半场各 45 分钟,半场休息不得超过 15 分钟

球员装备:

* 运动衣

* 短裤 ( 在短裤里面可穿与短裤主色相同的紧身裤 )

* 长袜

* 护胫 ( 而覆盖在长袜内 )

* 球鞋

越位:

进攻球员在没有球的状态下,站于防守一方的球门线与该进攻球员之间,若当只有一位防守球员时,进攻的球员便是处于越位位置。

自由球:

直接自由球:

球员犯规,在该点由对方判罚,直接射进球门,可算得分。

踢或企图踢对方球员。

绊倒或企图绊倒对方球员。

跳向对方球员。

冲撞对方球员。

殴打或企图殴打对方球员。

推对方球员。

抓拉对方球员。

向对方球员吐口水。

非守门员故意用手触球。

铲球未触球前触及对方。

间接自由球:

球员触犯,在该点由对方判罚,裁判以单手高举手势示意;直接射进球门,却未经其它球员触及,不算得分。

守们员用手将球交出,在球未触及其它球员前,再一次用手触球。

同队球员故意将球踢向守门员,守门员用手触球。

直接获得同队球员掷边球入场,守门员用手触球。

延误时间。

守们员用手持球行走超过 4 步。

阻挡对方球员前进。

阻碍守门员用手将球交出。

动作有危险性。

其它犯规,规则未规定者。

黄牌警告:

非运动精神行为。

用语言或动作表示异议。

连续违反规则。

延误重新开始比赛。

踢角球或自由球,不与球保持必要距离 ( 10 码 ) 。

未得裁判允许擅自进出球场。

红牌判罚离场:

严重犯规。

言语无礼、侮辱或谩骂。

粗鲁行为。

对任何人吐口水。

对方有机会进球得分时,故意用手触球。

对方有机会进球得分,故意用犯规手段阻止。

再同一场比赛,第二次被黄牌警告。

罚球:

球员球员在己方罚球区内触犯直接自由球的十条规则,由对方在罚球点 ( 12 码 ) 判罚。

罚球区的位置在球门前长 18 码 、宽 44 码 之长方形范围。

界外球:

整个球体在空中或地面,全部越出边线时;在越出边线地点,由最后触球球员的对方掷球入场,重新开始比赛。

掷界外球的球员,必须站在边在线或边线外、两脚着地、面对球场,并用双手掷球

掷界外球直接进入对方球门,不算得分。

球门球:

直接进入对方球门,算得分。

球由攻方球员触及,整个球体在空中或地面,全部越出球门线时,则判球门球。

由守方球员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球门球。

角球:

直接进入对方球门,算得分。

球由守方球员触及,整个球体在空中或地面,全部越出球门线时,判角球。

罚球区

在球场两端依照下列规定各划一罚球区:以两球门柱为圆心,6公尺为半径,向场内各划一个四分之一圆弧。

圆弧由球门线划至从球门柱外侧与球门线垂直的想线。两圆弧的上端划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3.16公尺连接线。

两圆弧与连接线及球门线围绕的区域是罚球区。

罚球点

罚球点距离两球门柱之间的中点6公尺,并与两球门柱距离相等。

第二罚球点

第二罚球点距离两球门柱之间的中点10公尺,并与两球门柱距离相等。

角球区弧线

以球场四角为圆心,25公分为半径,在球场四角内各划一个四分之一圆弧线。

替补区

替补区与球队座位在球场相同的一边。替补区的位置在各球队座位的正前方。球员替换时应从替补区进入及离

开球场。

替补区的位置在各球队座位的正前方,长度5公尺。两侧各划一线与边线垂直,宽度8公分,长度80公分,40公

分在球场内,40公分在球场外。

各替补区至中线与边线的交叉点的距离是5公尺。两替补区之间的空间,在计时员桌子的正前方,应保持净空。

球门

球门应设在球门线的中央。

球门由两根直立门柱,上架一根水平横木组成。两根门柱与球场两角的距离相等。两根球门柱(从门柱内缘

丈量)距离3公尺,从球门横木下缘至地面距离2公尺,两根门柱及横木的宽度与厚度同为8公分。球门网用大

麻、黄麻或尼龙绳编成。球门网挂在球门后方,连接于门柱和横木。球门网的下缘应用弯曲铁棒或其它方法

支撑固定。 球门的深度,从球门柱内缘向球场外侧延伸,上方至少80公分,地面至少100公分。

安全性

球门可以移动。比赛时,球门必须固定在地面。

球场表面

球场表面必须平坦平直,不能有坑洞。一般都用木材或合成物质制成,应避免用混凝土或柏油材料。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球门线长度15~16公尺的球场,罚球区圆弧的半径只有4公尺。在此球场,罚球点的位置不是在罚球区的界线上,

仍然是在距离两球门柱之间的中点6公尺的位置,并与两球门柱距离相等。

决议2

一般比赛的球场表面可为天然草皮、人工草皮或泥土,但是不可用作国际比赛的球场。

决议3

在球场的球门线外侧,距离角球区弧线5公尺可划一垂直线。踢角球时确实执行守球员保持此距离。垂直线的

宽度8公分。

决议4

各球队座位的位置在边线外侧,邻接计时员桌子正前方的空间。

二、球

材料及标准

球是圆形的。

以皮革或其它合适的材料制成。

球体的圆周,不得超过64公分,不得少于62公分。

球的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得超过440公克,不得少于400公克。

球的气压,在海平面为0.4至0.6大气压力。

更换不合标准的球

如果在比赛中,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停止比赛。

更换标准的球,在球破裂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不是在比赛中,如中场开球、掷球门球、角球、自由球、罚球点球或踢球入场时,

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依照规则重新开始比赛。 比赛时间内,未经过裁判同意,不可更换比赛用球。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国际比赛不可用毛毡制成的球。

决议2

球的弹力,从2公尺的高度坠地时,第一次反弹的高度不可超过65公分,也不可低于50公分。

国际足球总会主办的比赛和各洲足球联盟管辖的比赛,所使用的球必须有下列三种标志之一:

正式的「国际足总核准合格」标志(FIFA APPROVED)。

正式的「国际足总检验合格」标志(FIFA INSPECTED)。

「国际比赛球标准」证明(INTERNATIONAL MATCHBALL STANDARD)

足球上附有这些标志,表示正式通过检验,除了符合规则第二章规定的基本规格,并且符合各种标志的技术规格。

各种标志的技术规格由国际足总发布。执行检验的机构由国际足总挑选。 各国家足球协会可规定其比赛使用有这

三种标

志之一的球。

其它所有比赛使用的球,必须都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规定。 国家足球协会规定其比赛使用有FIFA APPROVED标志

或FIFA INSPECTED标志的球,也必须允许使用有免付费的INTERNATIONAL MATCHBALL STANDARD的标志的球。

国际足球总会主办的比赛,和各洲足球联盟及各国家足球协会管辖的比赛,比赛使用的球不可有商业广告,除了

竞赛及主办单位的徽章及授权的制造厂商的商标。竞赛规程可规定这些标志的大小及数量。

三、球员人数

球员

一场比赛应由两队对抗,每队上场球员不可多于5人,其中一人是守门员。

替换球员程序

国际足球总会、各洲足球联盟或国家足球协会依照规则所举办的任何正式比赛,都可替换球员。

替补球员至多以7人为限。在比赛时,替换球员的次数没有限制。一名已经替换出场的球员可以再进场替换另一

名球员。当球在比赛中或在比赛外皆可替换球员。 替换球员的规定如下:

球员离开球场,必须由自己球队的替补区。

球员进入球场,也须由自己球队的替补区,但是应等到离场球员完全越过边线时,才可进场。

替补球员无论是否上场比赛,都应服从裁判的判决及管辖。

当替补球员进入球场时,即完成替换。此时,替补球员成为比赛球员,被替补球员即失去比赛球员身份。守门

员可以和任何其它球员交换位置。

违规及罚则

当替换球员时,如果替补球员在被替补球员尚未离开球场前,即先进入球场:

停止比赛

指示被替补球员离开球场

警告替补球员并举黄牌

由对方球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踢间接自由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球在罚球区内,踢间接自由球的地

点应在罚球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

当替换球员时,替补球员进入球场或被替补球员离开球场末经由替补区:

停止比赛

警告违规球员并举黄牌

由对方球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踢间接自由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球在罚球区内,踢间接自由球的地

点应在罚球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比赛开始时,每队上场比赛球员人数至少5人。

决议2

有球员被判罚离场,如果任何一队球员少于3人(包括守门员),这场比赛应停止。

四、球员装备

安全性

球员不得穿戴对自己或其它球员有危险的装备或任何物品,包括任何珠宝饰物。

基本装备

球员必要的基本装备包括:

运动衫或球衫

短裤---如果在短裤面穿紧身裤,紧身裤的颜色要与短裤的主要颜色相同。

长袜

护胫

球鞋---脚上穿的装备只允许用帆布或软鞋

第一章 比赛场地

尺寸

比赛场地必须是长方形,边线的长度必须长于球门线的长度。

长度: 最短90米(100码)

最长120米(130码)

宽度: 最短45米(50码)

最长90米(100码)

国际比赛

长度: 最短100米(110码)

最长110米(120码)

宽度: 最短64米(70码)

最长75米(80码)

场地标记

比赛场地是用线来标明的,这些线作为场内各个区域的边界线应包含在各个区域之内。

两条较长的边界线叫边线,两条较短的线叫球门线。

所有线的宽度不超过12厘米(5英寸)。

比赛场地被中线划分为两个半场。

在场地中线的中点处做一个中心标记,以距中心标记9.15米(10码)为半径画一个圆圈。

球门区

球门区在场地的两端, 规定如下:

从距每个球门柱内侧5.5米(6码)处,画两条垂直于球门线的线。这些线伸向比赛场地内5.5米(6码),与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线相连接。由这些线和球门线组成的区域范围是球门区。

罚球区

罚球区在场地的两端,规定如下:

从距每个球门柱内侧16.5米(18码)处,画两条垂直于球门线的线。这些线伸向比赛场地内16.5(18码)米,与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线相连接。由这些线和球门线组成的区域范围是罚球区。

在每个罚球区内距球门柱之间等距离的中点11米(1)处设置一个罚球点。在罚球区外,以距每个罚球点9.15米(10码)为半径画一段弧。

旗杆

在场地每个角上各竖一根不低于1.5米(5英尺)的平顶旗杆,上系小旗一面。

在中线的两端、边线以外不少于1米(1码)处,也可以放置旗杆。

角球弧

在比赛场地内,以距每个角旗杆1米(1码)为半径画一个四分之一圆。

球门

球门必须放置在每条球门线的中央。

它们由两根距角旗杆等距离的垂直的柱子和连接其顶部的水平的横梁组成。

两根柱子之间的距离是7.32米(8码),从横梁的下沿至地面的距离是2.44米(8英尺)。

两根球门柱和横梁具有不超过12厘米(5英寸)的相同的宽度与厚度。球门线与球门柱和横梁的宽度是相同的。球门网可以系在球门及球门后面的地上,并要适当地撑起以不影响守门员。

球门柱和横梁必须是白色的。

安全性

球门必须是牢固地固定在地上,如果符合这个要求才可使用移动球门。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如果横梁移位或折断,应停止比赛直至修好复位。如果不可能修复,则中止比赛。不允许用绳子替代横梁。如果横梁可以修复,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的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决议二

球门柱及横梁必须用木材、金属或被批准的其他材料制成。其形状可为正方形、长方形、圆形或椭圆形,并不得对队员构成危害。

·决议三

从球队进入比赛场地至上半场结束离场,下半场重新进入比赛场地至比赛结束,任何商业广告,不管是实物的还是图文的,都不允许出现在比赛场地和场地设备上(包括球门网和球门网内的地面)。特别是在球门、球门网、角旗杆或角旗上不得有广告出现,也不得安装任何附属设备(如摄像机、麦克风等)。

·决议四

在比赛场地外的地面技术区域内和距边线1米范围内,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广告出现。

另外,在球门线和球门网之间的区域内也不允许有广告出现。

·决议五

如同决议三所述,在比赛期间,国际足球联合会、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联盟、俱乐部或其他团体的代表性标志或图案的复制品,不管是实物的还是图文的,都禁止出现在比赛场地和场地设备上(包括球门网和球门网内的地面)。

·决议六

在比赛场地外,距角球弧9.15米(10码)且垂直于球门线处做一个标记,以保证在踢角球时守方队员能遵守规定的距离。

第二章 球

质量和测量

·圆形;

·用皮革或其他适当的材料制成;

·圆周不长于70厘米(28英寸)、不短于68厘米(27英寸);

·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多于450克(16英两)、不少于410克(14英两);

·压力在海平面上等于0.6~1.1个大气压力(600~1100克/平方厘米、8.5~15.6磅/平方英寸)。

坏球的更换

如果球在比赛过程中破裂或损坏;

·停止比赛;

·用更换的球在原球破漏时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球在开球、球门球、角球、任意球、罚球点球或掷界外球等成死球时破裂或损坏:

·按照相应的规定重新开始比赛。

在比赛中未经裁判员许可不得更换球。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只有符合规则第二章规定的最低技术要求的足球方可在比赛中使用。

在国际足联和洲际联合会主办的比赛中,所使用的球必须带有下列三种标志之一:

第一种,正式的“国际足联批准”标志;

第二种,正式的“国际足联监制”标志;

第三种,经证明的“国际比赛球标准”。

在球上印有这些标志就表明该球已被正式检测,并符合各个级别所规定的特殊技术要求。球的最低技术要求已在规则第二章中说明。这些与各个级别有关的特殊要求必须得到国际足球理事会的同意。相关的检测机构也要得到国际足联的同意。各国足协的比赛可以要求使用符合上述三种标志之一的球。其他比赛用球必须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决议二

在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和国家协会主办的比赛中,除了比赛及比赛组织者的标志和制造商的商标外,不允许在球上出现任何商业广告。竞赛规程可限制此类标志的尺寸和数量。

第三章 队员人数

队员

一场比赛应有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名,其中必须有一名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则比赛不能开始。

正式比赛

在由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或国家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中,每场比赛最多可以使用3名替补队员。

竞赛规程应说明可以有几名替补队员被提名,从3名到最多不超过7名。

其他比赛

在其他比赛中,可依据下列规定使用替补队员:

·有关参赛队在最多替换人数上达成协议;

·在比赛前通知裁判员;

如果比赛开始前未通知裁判员或各参赛队未达成任何协议,则可以使用的替补队员人数不得超过3名。

所有的比赛

在所有的比赛中,替补队员名单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交给裁判员。未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不得参加比赛。

替补程序

替补队员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替补队员只能在比赛停止时从中线处进场;

·当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完成了替补程序;

·从那时起,替补队员成为场上队员,而被替补队员终止为场上队员;

·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所有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更换守门员

任何场上队员都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并规定:

·互换位置前通知裁判员;

·在比赛停止时互换位置。

违规/判罚

如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入比赛场地:

·停止比赛;

·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并出示黄牌令其离开比赛场地;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队员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前未得到裁判员许可:

·继续比赛;

·有关队员将在比赛成死球时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对于任何其他违反此规则的:

·有关队员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执行警告:

·由对方队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队员和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

队员在开球前被罚令出场,只可从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中选一人替换。

凡被提名的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无论是在开球前或在比赛开始后,均不得替换。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按照规则第三章所述条件,一个队所剩的上场队员的最少人数由国家协会决定。然而理事会认为,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将不能继续比赛。

·决议二

一名球队官员可以在比赛时向队员进行战术指导,给予指导后必须回到自己的位置,所有的球队官员必须处于指定的技术区域内,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第四章 队员装备

安全性

队员不得使用或佩戴可能危及自己及其他队员的装备或任何物件(包括各种珠宝饰物)。

基本装备

队员必需的基本装备是:

·运动上衣;

·短裤——如穿紧身内裤,必须与短裤的主色同一颜色;

·护袜;

·护腿板;

·足球鞋。

护腿板

·必须由护袜全部包住;

·由适当的材料制成(橡胶、塑料或其他类似材料);

·提供适当程度的保护。

守门员

·每名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其他队员、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

违规/判罚

对于任何违反此规则的:

·比赛不需要停止;

·裁判员指出上场队员的装备有问题后,该队员应离开比赛场地去调整装备;

·除非该队员已经调整好装备,否则应在比赛停止成死球时离开比赛场地;

·离开比赛场地调整装备的队员在未得到裁判员许可前不得重新进场;

·裁判员在允许队员回场前需检查队员装备;

·队员只有在比寒成死球时方可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队员因违反以上规则而离开比赛场地,在未得到裁判员同意即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时,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执行警告:

·由对方队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第五章 裁判员

裁判员的权力

每场比赛由一名裁判员控制,他被任命具有全部权力去执行与比赛有关的竞赛规则。

权限和职责

裁判员:

·执行竞赛规则;

·与助理裁判员及当有第四官员时,和他们一起控制比赛;

·确保任何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确保队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要求;

·记录比赛时间和比赛成绩;

·因违反规则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因外界干扰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如果他认为队员受伤严重,则停止比赛,并确保将其移出比赛场地;

·如果他认为队员只受轻伤,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成死球;

·确保队员因受伤流血时离开比赛场地。该队员经护理流血停止,在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重回场地;

·当一个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款能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

·当队员同时出现一种以上的犯规时,则对较严重的犯规进行处罚;

·裁判员不必立即向可以被警告和罚令出场的队员进行处罚,但当比赛成死球时必须这样做;

·向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球队官员进行处分,并可酌情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及其周围地区;

·对于自己未看到的情况,可根据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进行判罚;

·确保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将在赛前、赛中或赛后向队员和球队官员进行的纪律处分,及其他的情况用比赛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裁判员的决定

裁判员根据与比赛相关的事实所作出的决定是最终的。

只有在比赛未重新开始前,裁判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或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而改变确实不正确的决定。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裁判员(同样适用于助理裁判员或第四官员)对下列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

队员、官员或观众的任何受伤;

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坏;

由于,或者可能由于他根据竞赛规则所作出的判决,或者按照正常程序要求维持、进行和控制比赛而对任何个人、俱乐部、公司、协会或类似机构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这可以包括:

·裁判员根据比赛场地及其周围情况,或天气的影响决定比赛是否进行;

·决定由于各种原因而取消比赛;

·决定比赛中所用的设备及其固定情况,包括球门立柱、横梁、角旗杆和比赛用球;

·由于观众的影响或观众席中的任何问题,决定是否停止比赛;

·决定是否停止比赛允许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要求或坚持要求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队员是否可以穿着某种服装或装备;

·决定(在其职责范围内)是否允许任何人(包括球队或体育场官员、安全官员、摄影记者或其他新闻宣传的代表)出现在比赛场地附近;

·裁判员根据竞赛规则或依照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或联盟对该比赛制定的规程或规定而作出的判决。

·决议二

在锦标赛或联赛中被指派的第四官员,其作用和职责必须要与国际足球理事会认可同意的规定相一致。

·决议三

与比赛相关的事实应包括进球是否得分和比赛的结果。

第六章 助理裁判员

职责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助理裁判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当球的整体越出比赛场地时;

·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可以判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时;

·当要求替换队员时;

·当发生裁判员视线外的不正当行为或任何其他时;

·无论何时,当犯规发生时助理裁判员比裁判员更接近于犯规地点(特别是这种犯规情况发生在罚球区内);

·当踢球点球时,在球被踢之前守门员是否向前移动,以及球踢出后是否进门。

协助

助理裁判员还应依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在特殊情况下,助理裁判员可以进入场地协助裁判员控制好9.15米的距离。

助理裁判员如有过分干预或不合适的表现时,裁判员可解除其职责并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第七章 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

比赛分为两个半场,每半场45分钟。特殊情况经裁判员和双方同意另定除外。任何改变比赛时间的协议(如因光线不足每半场减少到40分钟)必须在比赛开始之前制定,并要符合竞赛规程。

中场休息

队员有中场休息的权利

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

竞赛规程必须阐明中场休息的时间。

只有经裁判员同意方可改变中场休息时间。 扣除损失的时间

在每半场比赛中损失的所有时间应被扣除:

·替换队员;

·对队员伤势的估计;

·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进行治疗;

·拖延时间;

·任何其他原因。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扣除损失的时间。

罚球点球

如果执行罚球点球或重新执行罚球点球,每半场结束时间可延长至罚球点球结束。

决胜期

竞赛规程可以规定再进行两个半场相等时间的比赛。规则第八章的规定也能适用。

中止的比赛

除竞赛规程另有规定外,中止的比赛应重新进行。

第八章 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

预备

通过掷币,猜中的队决定上半场比赛的进攻方向。

另一队开球开始比赛

猜中的队在下半场开球开始比赛。

下半场比赛两队交换比赛场地。

开球

开球是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的一种方式:

·在比赛开始时;

·在进球得分后;

·在下半场比赛开始时;

·在决胜期两个半场开始时。

开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程序

·所有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开球队的对方队员,应距球至少9.15米 (10码),直到比赛进行;

·球应放定在中心标记上;

·裁判员发出信号;

·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开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某队进球得分后,由另一队开球。

违规/判罚

如果开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

·由对方队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在开球程序上的其他犯规:

·重新开球。

坠球

坠球是在比赛进行中因竞赛规则未提到的原因而需要暂停比赛之后,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程序

裁判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坠球。

当球触地比赛即为重新开始。

违规/判罚

重新坠球: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被队员触及;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未经队员触及而离开比赛场地。

特殊情况

判给守方在其球门区内的任意球,可从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踢出。

判给攻方在其对方球门区内的间接任意球,从距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踢出。

比赛暂停之后,在距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球门区内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第九章 比赛进行及死球

比赛成死球

下列情况比赛成死球:

·当球不论从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

·当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

比赛进行

其他所有时间均为比赛进行中,包括:

·球从球门柱、横梁或角旗杆弹回场内;

·球从比赛场地上的裁判员或助理裁判员身上弹回场内。

第十章 计胜方法

进球得分

当球的整体从球门柱间及横梁下越过球门线,而此前未违反竞赛规则,即为进球得分。 获胜的队

在比赛中进球数较多的队为胜者。如两队进球数相等或均未进球,则比赛为平局。

竞赛规程

竞赛规程应说明,若比赛结束为平局,是否用决胜期或国际足球理事会同意的其他步骤以决定比赛的胜者。

第十一章 越位

越位位置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本身并不是犯规。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

·队员较球和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

队员不处于越位位置:

·他在本方半场内;

·他齐平于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

·他齐平于最后两名对方队员。

犯规

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裁判员认为其就下列情况而言“卷入”了现实比赛中时才被判为越位犯规;

·干扰比赛;

·干扰对方队员;

·利用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没有犯规

如果队员直接从下列情况下接到球,则没有越位犯规:

·球门球;

·掷界外球;

·角球。

违规/判罚

对于任何越位犯规,裁判员应判给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二章 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下列情况将被判罚犯规或不正当行为:

直接任意球

裁判员认为,如果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违反下列六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队员;

·跳向对方队员;

·冲撞对方队员;

·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

·推对方队员;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也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为了得到对球的控制而抢截对方队员时,于触球前触及对方队员;

·拉扯对方队员;

·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故意手球(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罚球点球

在比赛进行中无论球在什么位置,如果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了上述十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应被判罚球点球。

间接任意球

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用手控制球后在发出球之前持球超过6秒;

·在发出球之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再次用手触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

裁判员认为,队员在出现下列情况时,也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动作具有危险性;

·阻挡对方队员;

·阻挡对方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

·违反规则第十二章以前未提及的任何其他犯规,而停止比赛被警告或罚令出场。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纪律制裁

只有对场上人员、替补队员或是被替换下场的队员,才能出示红黄牌。 可警告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1. 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

2. 以语言或行动表示异议;

3. 持续违反规则;

4. 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5. 当以角球或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时,不退出规定的距离;

6.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7.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罚令出场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1. 严重犯规;

2. 暴力行为;

3. 向对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4. 用故意手球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5. 用可判为任意球或球点球的犯规破坏对方向本方球门移动着的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

6. 使用无礼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及动作;

7. 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警告。

被罚令出场的队员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场地附近和技术区域内。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队员无论是在比赛场内或场外,无论是直接对对方队员、同队队员、裁判员、助理裁判员或其他人犯有应被警告或罚令出场的行为,都将根据犯规性质进行处罚。

·决议二

当守门员利用手臂的任何部位接触球后,便可认为是已经控制球。此控制球包括守门员故意地用手臂挡球,但不包括裁判员认为该球是意外地从守门员手臂弹回,例如守门员扑救球后。

·决议三

根据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款,队员可以用头部、胸部和膝盖等传球给守门员。然而,如果裁判员认为,在比赛进行中,该队员是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则是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他将被警告,并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当踢任意球时,队员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则将因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被警告并出示黄牌,该任意球重踢。

此种情况下,与守门员随后是否用手触球无关,主要是因该队员企图利用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文和精神而造成的犯规。 ·决议四

从后面抢截而又危及对方安全的动作应被视为严重犯规。

·决议五

在场地的任何地点试图欺骗裁判员的佯装行为,必须作为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进行制裁。

第十三章 任意球

任意球的种类

任意球分为直接任意球和间接任意球两种。

无论是直接任意球还是间接任意球,踢球时必须将球放定,踢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直接任意球

·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对方球门,判为得分。

·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门,判给对方踢角球 。

间接任意球

信号

当裁判员判间接任意球时,应单臂上举过头,并保持这种姿势直到球踢出后被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为止。

球进门

只有当球进门前触及到另一名队员才可得分。

·如果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对方球门,判为球门球;

·如果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门,判给对方踢角球。

任意球的位置

在罚球区内的任意球

属于守方的直接或间接任意球:

·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

·所有对方队员应站在罚球区外直到比赛进行;

·当球被直接踢出罚球区比赛即为进行;

·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任意球。

属于攻方的间接任意球

·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直到比赛进行,除非他们已站在本方球门柱之间的球门线上;

·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在对方球门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应在距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在罚球区外的任意球

·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直到比赛进行;

·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任意球。

违规/判罚

当踢任意球时,对方队员比规定距离更接近于球:

·应重踢。

当守方在本方罚球区内踢任意球时,球未被直接踢出罚球区:

·应重踢。

由除守门员外的队员踢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踢球队员本方罚球区内,将判罚球点球。

由守门员踢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外,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内,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四章 罚球点球

当比赛进行中,一个队在本方罚球区内由于违反了可判为直接任意球的十种犯规之一而被判罚的任意球,应执行罚球点球。

罚球点球可以直接进球得分。

在每半场比赛或决胜期上下半场结束时,应允许延长时间执行完罚球点球。

球和队员的位置

球:

·放定在罚球点上。

主罚球点球的队员:

·确认由其主罚。

防守方守门员:

·留在本方球门柱间的球门线上,面对主罚队员,直至球被踢出。

除主罚队员外的队员应处于:

·比赛场地内;

·罚球区外;

·罚球点后;

·距罚球点至少9.15米(10码)。

裁判员

·应在队员处于规则规定的位置上后发出执行罚球点球的信号;

·作出罚球点球完成后的决定。

程序

·主罚队员向前踢出球点球 ;

·在其他队员触球前主罚队员不得再次触球;

·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在比赛进行当中,以及在上半场或全部比赛结束而延长时间执行或重新执行罚球点球时,如果球在越过球门柱间和横梁下之前遇到下列情况,应判定得分:

·该球触及任何一个或连续触及两个球门柱、横梁、守门员。

违规/判罚

如果裁判员发出执行罚球点号后,球进入比赛之前发生下列情况:

主罚队员在踢球点球时违反竞赛规则:

·裁判员允许踢出该球点球;

·如果球进入球门,应重踢。

·如果球未进入球门,不应重踢。

守门员违反竞赛规则:

·裁判员允许踢出该球点球;

·如果球进入球门,得分有效;

·如果球未进入球门,应重踢。

主罚队员的同队队员进入罚球区,或在罚球点前,或距罚球点少于9.15米(10码):

·裁判员允许踢出该球点球;

·如果球进入球门,应重踢;

·如果球未进入球门,不应重踢;

·如果该队员触及了从守门员、横梁或门柱弹回的球,裁判员将停止比赛,由防守方以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守门员的同队队员进入罚球区,或在罚球点前,或距罚球点少于9.15米(10码):

·裁判员允许踢出该球点球;

·如果球进入球门,得分有效;

·如果球未进入球门,应重踢。

攻守双方队员都违反竞赛规则:

·应重踢。

如果球点球踢出之后:

主罚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